2020年度阿榮旗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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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阿榮旗全面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和自治區、呼倫貝爾市相關文件精神,緊緊圍繞協同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規劃和部署,強化制度性建設,創新行政管理方式,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全面推進。對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開展情況
(一)加強組織領導,統籌做好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年初制定下發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工作計劃,對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進行全面規劃和部署。9月至10月份,對全旗20個單位和部門的法治建設情況進行了專項督察。督察結束后,對督察結果進行了通報。制定《阿榮旗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考評指標》,把法治建設成效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工作實績的重要內容,納入政績考核指標體系,充分發揮考核評價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推動作用。
(二)推進行政決策科學民主法治。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公布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嚴格執法重大行政決策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等法定程序,確保重大行政決策程序遵守科學、民主、法治的原則,做到立意高遠,全面分析,精確研判。由7名專職律師組成旗委、政府法律顧問專家庫,旗委、政府聘請專職法律顧問1名,在全旗重大行政決策中發揮了法律顧問應有的作用。
(三)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1.全面落實綜合執法改革。組建綜合執法隊伍。旗直部門組建了交通運輸、生態環境保護、市場監管等8個領域綜合執法機構,在12個鄉鎮組建了鄉鎮綜合執法機構。下放行政執法權給那吉鎮86項,其他鄉鎮97項。加強督查和指導。7月份,對全旗12個鄉鎮和旗直8支綜合執法隊伍進行實地督查指導,針對各綜合執法機構在執法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逐一指導解答;印制《阿榮旗行政執法手冊》,統一行政執法文書參考文本,規范行政執法流程;加強執法業務培訓。6月18日,對全旗各鄉鎮綜合執法人員進行了執法業務培訓,參加培訓100余人。
2.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各行政執法部門、各鄉鎮綜合執法局全部配備了執法記錄儀等必要設備,對所有行政強制、行政處罰關鍵環節等執法過程進行全程錄像,并刻錄電子光盤附卷存檔;各行政執法單位明確了專(兼)職法制審核人員,負責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工作,對重大行政執法案件出具書面法制審核意見書,經法制審核后方可作出決定;在旗政府門戶網站搭建行政執法公示平臺,設行政執法人員名錄、職責權限依據、隨機抽查事項清單、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目錄等六個板塊,各執法單位已完成2020年度信息錄入公示工作。
3.強化行政執法監督。開展執法監督檢查。2020年9月,對全旗20個執法單位進行實地檢查,重點就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和綜合行政執法改革落實情況等進行監督檢查,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了整改意見30余項,下達《行政執法監督通知書》8份。落實行政執法統計報告制度。2020年全旗行政處罰案件1892件,其中重大行政處罰144件,均已按時報送備案。開展案卷評查。10-11月份,抽取10個行政執法單位39本行政執法案卷進行集中評查,針對案卷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70項。
4.完善行政執法人員管理制度。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通過全區行政執法監督系統申報、審核新辦執法(監督)證140人、申請換證234人。2020年11月26-27日,對140名申請新辦證人員和160名行政執法骨干人員進行了法律知識培訓。
(四)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
1.健全行政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落實《政府違法違規舉債終身責任追究和責任倒查辦法》和《關于加強干部日常監督防止“邊腐邊升”問題的實施意見》完善各方面監督制度,確保行政機關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發揮政府誠信建設示范作用,加強公務員誠信管理,建立公務員誠信檔案。
2.嚴格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落實自治區依法治區辦印發《關于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的指導意見(試行)》(內依法治區辦發〔2020〕4號)。擬定《阿榮旗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請假報備的通知》,要求各行政機關負責人確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等正當事由不能出庭應訴的,應當履行請假報批手續,切實提高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全年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達53%。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
1.規范行政復議工作。配備行政復議辦案人員2人,均具有法律職業資格證。2020年,依法辦理行政復議案件9件(包括上年結轉2件),已審結6件,其中維持具體行政行為4件,撤銷原具體行政行為1件,撤回申請1件;未審結3件,其中中止審理1件,正在審理2件。經復議后沒有提起行政訴訟案件發生。
2.健全“多調聯動”工作機制。完善旗、鄉、村、組“四位一體”的“大調解”工作網絡,通過人民調解、司法調解、行政調解“三調為主”和“多調聯動”的方式,使矛盾糾紛得到徹底解決。全旗現有行政調解委員會7個,行業調解委員會5個,基層調解委員會12個,調解員222名。2020年度調解糾紛788件,成功率100%,調解協議涉及金額94.81萬元。
3.落實普法責任制。落實《憲法學習宣傳教育活動方案》的要求,結合12·4憲法宣傳日開展憲法宣傳活動,嚴格落實國家工作人員憲法宣誓制度。設立法治宣傳教育機構,并配備至少2名工作人員,每個學校配備1名法治副校長、法治輔導員,并定期開展工作。中小學法治教育師資、課時、教材三落實。建立了青少年法治宣傳教育基地。9月份,圓滿完成市督查組“七五”普法考核驗收工作。
(六)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員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
1.落實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制度。持續做好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學習宣傳貫徹工作。將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面從嚴治黨重要論述、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依法治國和制度治黨、依規治黨重要論述、《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等內容納入黨委(黨組)理論中心組學習內容。舉辦全旗副科級領導干部《民法典》培訓班一期,全旗普法骨干《憲法》《民法典》培訓班一期。
2.落實領導干部任前法律知識測試制度。6月份,對全旗51名新任領導干部進行法律知識測試,測試結果做為擬提拔任用的重要參考依據,提高了全旗領導干部的法治素質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存在的問題及下年度工作打算
當前,我旗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有:一是個別單位對法治建設的重要性和深遠意義認識不到位,在工作中存在著不精準、不細致現象;二是個別單位業務學習不夠,對執法程序不熟,執法隊伍整體業務素質有待提升。
下年度,我們將從以下幾個方面加強法治政府建設工作:
(一)組織好《法治社會建設實施綱要(2020-2025年)》的貫徹落實。強化領導干部學法用法,深入學習宣傳新時代法治思想。加強普法宣傳,深入宣傳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增強全民法治觀念,全民守法,深化法治社會建設。持續推進依法行政,扎實建設法治政府,把法治政府建設貫穿于政府工作全過程。
(二)加強督促檢查。落實《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規定》要求,嚴格執行法治政府建設報告制度。加強對成員單位的督查力度,及時協調解決工作推進中遇到的難點問題,確保委員會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在本領域的落實,全面做好法治建設工作。